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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創企業經常來華訊事務所詢問關于FTO的問題,最為常見的是FTO什么時間做最恰當。
華訊早在2015年就從事這項服務至今,今天我們來聊一下。
本人去年有幸接觸了2項FTO業務,分別是北極光投資的蘇州心銳、武漢精微視達。
正常情況下,做FTO(freedom to operate)最好的時機是在產品的原型(Protype)的基礎下,準備大規模生產投放市場前。
為什么要選擇這個時候,因為這個時候產品較定型,不會有大范圍的修改。
“選擇大于努力”,筆者愚見專利也適合這說法。
第一種情況做的太早,研發部門看到這張FTO報告將會苦笑,因為他們可能有新發現或者修改了研發報告,待產品上市之前又要重新做一次,浪費成本。
第二種做的太晚,這時候發現高度侵權,產品已經定型,重新設計將耗費巨大成本。
第三種情況:在產品原型確定好之后,企業投產之前做FTO也會有個尷尬處境。企業尚未投產但研發基本結束,如果在這個時候根據FTO報告發現大量侵權情況該如何處理?推倒重來或者大范圍改動成本無法控制,產品開發時間要求嚴格,確定風險在讓研發重來一次豈不是給自身找阻力。
專利侵權分析是一個系統工程活,建議要牢牢把握研發的前端。我們華訊是分析起家的,會建議客戶做一個整體的專利分析,在概念萌芽階段就避開風險較高的地方,我們可以簡單稱之為“專利預警”。
“兩只腳走路”會更穩當一些。
前端多做一些專利整體分析,“磨刀不誤砍柴工”,牢牢把握主動權在前期就避開主要的專利風險,何樂而不為?
FTO實際上是進一步確認專利整體分析的結果,這個時候我們回過頭再來看,Freedom to operate:技術實施人在不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情況下自由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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